关于2020-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的通知

 

 

特别提醒:

1、接收申请截止时间:2021年4月2日下午3:00。逾期将不再受理;

2、接收申请方式:纸版申请审批表交至民主楼101教务办叶老师处(申请审批表中须有导师或所在教研室主任意见以及系、所、中心负责人意见);

3、具体通知要求请见下文。

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办

2021年3月29日

 

 

人文学部各院系:

 

为加强对人文学部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,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,根据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延长期博士生资助补充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将人文学部博士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适用对象

资助对象为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具有学业奖学金/博士生岗位奖学金评定资格、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、完成注册且正处于延长期第一学年的人文学部博士生。

 

二、资助额度及年限

资助额度为2500元/学期,资助年限不超过一年。处于延长期第二学年及以上的学生不得申请。

注:博士生延期期间学费须自行缴纳。

 

三、申请及审核程序

1、博士生填写附件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审批表(人文学部延期博士生使用)》;

2、经导师、院系签署意见后,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;

3、各单位请于2021年4月7日(周三)集中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新太阳学生中心522室),逾期不再受理;

4、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后,确认其获资助额度。

 

四、资助发放时间

预计为2021年4月15日。

 

如有未尽事宜,请咨询培养办公室,电话:62753984,邮箱grsjzb@pku.edu.cn。

 

 
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2021年3月29日